圖錄號: 684
估價RMB: 30,000-50,000
成交價RMB: --
謝覺哉(1884~1971)?《團結、謙虛、進步!》稿本
文稿 一頁
1957年作
出版:1. 《謝覺哉雜文選》扉頁,人民文學出版社,1980年。
刊載:2. 《新觀察》第152期,1957年。
著錄:3. 《散文集》P1,謝覺哉著,新文藝出版社,1958年。
4. 《謝覺哉雜文選》P 169,人民文學出版社,1980年。
5. 《不惑集》P 141,謝覺哉著,作家出版社,1962年。
說明:此為謝覺哉《團結、謙虛、進步!》文稿一頁,有本款,可作書法題詞觀。此稿約作于1957年1月1日,表達身為內(nèi)政部長的謝覺哉對新年的期待,當年即發(fā)表于《新觀察》雜志,后收錄于謝覺哉著《散文集》《不惑集》《謝覺哉雜文選》等諸多權威文集,并影印于《謝覺哉雜文選》扉頁。
此稿為《團結、謙虛、進步!》文章的開頭二段,與1958年《散文集》收錄者幾乎完全一致,是定稿本。此后續(xù)重新出版的《不惑集》《謝覺哉雜文選》中,則對個別詞語進行了改動,如:“人類應有的本能”改成“人類應有的美德”,“任何書上都有記載”改成“許多書上都有記載”等。
XIE JUEZAI?MANUSCRIPT OF UNITY, HUMILITY AND AGRESSIVENESS
One page
Dated 1957
Illustrated: 1. Selected Works of Xie Juezai, title page, People's Literature Publishing House, 1980
Published: 2. Xin Guan Cha, issue no. 152, 1957
Literature: 3. Prose Collection, p. 1, New Literature and Art Publishing House, 1958
??4. Selected Essays of Xie Juezai, p. 169, People's Literature Publishing House, 1980
??5. Bu Huo Ji, p. 141, Writers Publishing House, 1962
37.5×27cm
RMB: 30,000-50,000
作者簡介:謝覺哉(1884~1971),湖南寧鄉(xiāng)人,“延安五老”之一、著名學者、教育家、社會活動家、法學界先導、人民司法制度奠基者。 1925年加入中國共產(chǎn)黨。 1933年,他在中央蘇區(qū)任內(nèi)務部長時,主持和參加起草了中國紅色革命政權最早的《勞動法》《土地法》等法令和條例。 1934年參加長征。 新中國成立后,曾任內(nèi)務部部長、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等職。
西泠拍賣網(wǎng)上刊載的所有內(nèi)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報導、圖片、聲音、錄像、圖表、標志、標識、廣告、商標、商號、域名、軟件、程序、版面設計、專欄目錄與名稱、內(nèi)容分類標準以及為注冊用戶提供的任何或所有信息,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適用之國際公約中有關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及/或其它財產(chǎn)所有權法律的保護,為西泠印社拍賣有限公司及/或相關權利人專屬所有或持有。
未經(jīng)西泠拍賣網(wǎng)的明確書面特別授權,任何人不得變更、發(fā)行、播送、轉(zhuǎn)載、復制、重制、改動、散布、表演、展示或利用西泠拍賣網(wǎng)的局部或全部的內(nèi)容或服務或在非西泠拍賣網(wǎng)所屬的服務器上作鏡像,否則以侵權論,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特別地,本網(wǎng)站所使用的所有軟件歸屬西泠印社拍賣有限公司所有, 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及國際版權公約法律保護。除經(jīng)本網(wǎng)站特別說明用作銷售或免費下載、使用等目的外,任何其他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復制、修改、經(jīng)銷、轉(zhuǎn)儲、發(fā)表、展示演示以及反向工程均是嚴格禁止的。否則,本網(wǎng)站將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及相關法律追究經(jīng)濟賠償和其它侵權法律責任。
任何使用者將西泠拍賣網(wǎng)展示的拍品圖品及其衍生品用于非商業(yè)用途、非盈利、非廣告目的而純作個人消費時和用于商業(yè)、盈利、廣告性目的時,需征得西泠拍賣網(wǎng)及/或相關權利人的書面特別授權。應遵守著作權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的規(guī)定,不得侵犯西泠拍賣網(wǎng)及/或相關權利人的權利。